退換貨政策
1. 退換貨申請需知
- 請您務必確認所購買的商品為LIKE SEOUL官網所售出之商品,才享有鑑賞期間退、換貨權利。
- 全站購物皆享商品到貨翌日起算,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所訂定之【七日鑑賞期】之權益,惟化妝品屬於個人衛生用品,已拆封之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,拆封即無法退換貨(瑕疵品除外)。
-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貨(商品瑕疵除外) 【需支付原訂單運費】
- 若需申請退換貨,煩請登入網站會員後,於訂單處留言告知訂單編號及訂購姓名以及退換貨原因。並等待客服聯繫,由客服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2. 台灣消費者保護法
- 消費者享有收到商品後翌日起算七日鑑賞期(含例假日),欲退換購者請於期間內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- 『鑑賞期並非試用期』,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、且還原完整包裝 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原包裝袋、盒、紙),請勿缺漏任何配件、自行拆解檢查商品或損毀。
-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化妝品屬於個人衛生用品,已拆封之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,拆封即無法退換貨。
- 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皆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遺失、毀損或缺件將可能影響您退換貨的權益。商品經拆封、使用、無法還原且已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次販售價值,恕無法退換貨。
3. 退貨規範說明
- 若商品包含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隨貨內外包裝(袋、盒、紙) ,已有缺件或損壞恕不退費。
- 訂單內贈品除瑕疵,恕不接受指定、更換。
- 申請退貨翌日起算15日,因無法聯繫、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可再次申請。
- 七日鑑賞期內,除拆封後發現為瑕疵品、出貨商品有誤, 因化妝品屬於個人衛生用品,已拆封之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,故經拆封恕無法進行退貨。
- 使用後明顯有過敏或不適反應者,【 需有照片或是皮膚科醫師證明 】,經雙方確認過後方可提出退款。若無法提供證明,恕難以進行退款。
4. 換貨規範說明
- 申請換貨以商品瑕疵/出貨有誤為主,若超過七日鑑賞期 (含例假日),請恕無法接受換貨服務。為免爭議發生,請於到貨後確實驗收。
- 瑕疵品/出貨有誤商品更換將由LIKE SEOUL負擔運費,消費者須提供有效收件地址、聯繫人及電話。
- 組合、隨機色商品,不提供選色選款的換貨服務。
- 如所購買的產品經拆封使用無法回復原狀,恕無法辦理換貨。
- 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拆卸使用而造成破損、髒污或包裝不完整,以致無法再銷售者,請恕無法接受換貨。
- 因每台電腦、手機螢幕解析度不同,網站照片有時會與實際商品發生色差問題,更換標準仍需依LIKE SEOUL判定後為主。
5. 退款作業說明
- 申請退貨成功且商品已退還LIKE SEOUL確認收悉後,方可進行退款程序,詳情請見【退貨規範說明】。
- 信用卡一次付清:退款申請流程通過後將由後台系統發出已退款通知信 。七日鑑賞期內消費款項將於5-7工作日後退刷於原消費信用卡,退刷作業期間若已跨消費者信用卡結帳日,費用將退於次月帳單。
- 部分退款:將依消費者填寫的銀行帳號轉帳退款,信用卡則由線上刷退部分金額於原信用卡。
- ATM轉帳:款項將匯回消費者指定匯款帳號,請於辦理退貨流程中一併提供(戶名、銀行帳戶、分行代碼),退款成功後請消費者自行刷存摺確認。
- 超商取貨付款:退貨後 退款將從退款款項內扣除運費(70元)。 款項將匯回消費者指定匯款帳號,請於辦理退貨流程中一併提供(戶名、銀行帳戶、分行代碼),退款成功後請消費者自行刷存摺確認。
- 退購退款訂單如有使用購物金,退貨後恕無法退還購物金。